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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及量刑

发布时间:2019-05-10 13:07:08  浏览次数:


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及量刑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罪律师

一、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故意伤害行为所造成的伤害达到了轻伤以上程度;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5、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6、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三、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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