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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入狱要离婚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发布时间:2019-05-26 03:38:57  浏览次数:

配偶入狱要离婚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婚姻官司律师

读者小张来信说,自己户籍在沈阳,丈夫户籍在长沙,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广州。两年前,丈夫在广州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我想跟他离婚,请问我是不是必须要去他的服刑地起诉离婚呢?”


夫妻一方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被监禁的,另一方起诉要求离婚的,可在另一方自己住所地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规定:“一方依法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还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因此,张女士可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广州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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